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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行动”|不扫“场所码”,处罚!阳谷狮子楼派出所连续处罚五家场所负责人

由 许爱花 发布于 综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苏培贞 通讯员 丁华芳 聊城报道

5月28日,阳谷县公安局狮子楼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巡查时,发现狮子楼街道五家门市存在不扫“场所码”和扫码不验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狮子楼派出所依法对五家门市负责人分别予以行政罚款。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必须继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加强“场所码”全场景使用。各场所要做到“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各类场所的经营管理主体必须监督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逢进必扫”、专人管理、逐码查验。发现健康码“亮黄牌”、行程码“带星码”人员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不听劝,拒不使用“场所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