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国共676个县(市、区)被列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其中浙江有30个,海盐成为嘉兴市唯一入选县。
据悉,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整县光伏”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之一,海盐光伏发电起步早、增长快,截至2020年已建成光伏装机容量310兆瓦,2020年全年发电量达2.5亿千瓦时。
为推进该项工作,海盐已专门建立了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机制,并对全县范围内屋顶资源进行了全面排摸,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根据排摸情况,制定了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确保30兆瓦,力争50兆瓦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分配方案。预计到9月底,完成新增光伏装机容量20兆瓦。
下一步,海盐将继续大力推动光伏项目的建设,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县域光伏开发的新模式与应用场景。一方面将重点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工商业用户屋顶等区域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储能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结合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积极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分布式光伏建设,实现乡村用能的低碳清洁,促进海盐县新能源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再创佳绩。
(蓝媒联盟海盐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