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处罚
心中不满、怒气难消
于是在网上“泄愤”辱骂交警?!
10月18日上午,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在宜州区庆远镇刘三姐大道开展“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兰某某经过执勤点时,利用手机拍摄执法过程,并将配上脏话的辱骂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接到网友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联系视频发布者兰某某,并于19日22时许将其传唤到案。
起初,兰某某将责任“甩锅”给酒精,表示自己是因为喝多了酒,意识不受控制,才做出如此鲁莽的行为,并第一时间承认错误。
在民警批评教育下,兰某某才极不情愿地道出实情:今年8月,其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依法处罚,心中甚是不满。拍摄视频当天,他恰好在朋友家喝了些酒,回家路上遇到民警执勤,一时冲动便将辱骂交警的视频发至网络平台泄愤。
民警对兰某某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告知交警执勤是为了维护辖区交通秩序正常,确保群众的安全出行,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认清酒驾的危害性及辱警的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兰某某辱警的行为处行政拘留15日 。
交警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对于发布不当言论
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请广大网友谨言慎行 !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