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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

由 敖学农 发布于 综合

人民网济南4月2日电 4月2日下午,济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会议由济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鸿翔主持,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兴军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条例》的通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济阳区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阳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传达了济阳区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提醒》。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立新同志领学上级有关作风建设和司法作风整治的文件精神,并传达济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建军同志领学省高院党组关于《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的通知、《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并传达济阳区人民法院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峰同志传达区纪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审委会专职委员高卫东、机关党委副书记刘长星、监察室负责人刘美鹏分别围绕以上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主旨发言。

王鸿翔院长指出,要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四项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彻底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二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取得显著效果。四是开展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百日攻坚”活动,切实提升济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水平和质量。

会议还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对下一步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