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过街天桥不受“待见”市民冒险横穿马路

由 宫继梅 发布于 综合



  位于黑石礁中山路辽师大附属中学门前的过街天桥已经建成投运10多年,但在一些市民眼里却成了摆设,一些市民为了图一时方便,放着安全的过街天桥不走,偏偏以身犯险横穿没有斑马线的中山路。3月1日,记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实地走访。


部分市民“不待见”过街天桥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经常走中山路,每次路过中山路与黑石礁街交叉口时,他都提心吊胆的,因为总有行人乱穿马路,“这个路口没有斑马线,另外有些人过马路也不看红绿灯,直接横穿马路真的特别危险,有些老头老太太,走路费劲好半天才能过去,看着他们在车流中穿行,真替他们捏把汗!”刘师傅说,因为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该路口交通秩序混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不远处就是过街天桥,可是许多人还是不愿意多走几步路,而是选择横穿马路,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附近居民李先生说:“行人横穿马路安全隐患非常大,也影响交通,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老人车流中横穿马路  
  3月1日下午,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中山路与黑石礁街交叉口是一个丁字路口,由于毗邻黑石礁汽车站,旁边还有学校,因此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该路口安装了红绿灯,但没有斑马线,同时为防止市民横穿马路,路口西侧的中山路边缘还设有护栏。
  记者注意到,该路口距离过街天桥有几十米远,因为人流量比较大,因此过街天桥的利用率比较高。记者站在天桥上观察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发现确有不少市民图省事横穿马路。

  记者看到几名中老年人从黑石礁街过来后,先是站在道边观察了一番,瞅准车流较少时,几人快步走过马路,到马路中间时,又被车流挡住,几人等了一会儿,看到车少时,又快步走了过去。期间,一名老人走的快一些,眼瞅着车过来了,老人又赶紧往回退了几步,如此过马路,让人不寒而栗。
  此外,因为路口西侧的中山路边缘设有护栏,因此市民横穿马路后,也不能直接上人行道,只能贴着中山路边缘向南或向北走一段,才能上人行道,市民在车流量很大的机动车道上行走,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不走过街天桥多因不愿绕远
  除了有行人横穿马路外,记者还看到一些外卖小哥在中山路上逆行。记者走访过程中,不时有外卖小哥自黑石礁街上了中山路后,不按导向行驶,竟然在中山路上逆行近百米,而此时中山路上各种车辆川流不息……
  为什么过马路不走人行天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横穿马路的市民,“我也想走人行天桥,但是看到别人横穿马路,我也就随大流了。”“过街天桥距离路口有几十米远,绕一圈太麻烦,就直接过马路了!”“腿脚不好,走过街天桥爬上爬下太吃力了。”……
  “这个地方车流量很大,我在这里开车就格外小心,生怕窜出来的行人,过街天桥也不远,非得横穿马路,真是无语了。”采访中,一位司机气愤地说。
  “这里车流密集,在这里横穿马路太危险了。走过街天桥,安全还是有保障。”刚从天桥上经过的王女士说。

  
随意横穿马路被撞行人也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据了解,我市因行人闯信号灯或横穿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前,我市交警部门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对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进行整治,然而,少数不自觉的市民依然我行我素,踩踏绿化带,横穿马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据了解,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也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既然有过街天桥,就该好好利用,希望行人走天桥,那样既安全,也能减少交通拥堵的状况。”市民张先生说,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因为一旦发生意外则悔之晚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