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美被罚
通讯员 刘晴瑶
本报讯 私下为顾客注射玻尿酸,无法提供执业证明。近日,台州路桥区法院作出一份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区卫健局对李某作出的罚款99000元的处罚决定。
李某是湖南人,到路桥之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偶尔通过给人种睫毛、纹眉赚钱。期间,总有人在问她能不能做些“医疗美容项目”。时间一长,李某就生出了些心思,购置了若干医疗器械和药品,私下为顾客“美容”。
区卫健局此后在路北街道一理发店检查时,发现店内二楼夹层摆放着两张美容床,床上分别躺着和坐着一名女性。地面上摆放着塑料箱子,里面分别是缝针、注射器、利多卡因等机械药品。而一边的垃圾桶内有大量带血的纱布、棉布和一个使用过注射用的玻尿酸空瓶。
李某承认,自己在给两位女性客户做玻尿酸注射除皱服务,但无法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必要证件。该局于是责令李某停止非法诊疗活动,并对李某罚款99000元。处罚决定生效后,由于李某未主动缴纳罚款,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