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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市政分公司合法化吗?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资质吗?

由 童艳红 发布于 综合

随着国家制度的逐步完善,不少没有相关的工程施工资质的朋友是在工程行业仍采用的是挂靠方式承接市政工程项目,如今挂靠现不合法化而苦恼,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推荐一种新的合作模式,成立市政工程分公司,自主独立经营,财税自理,合规承接各类市政工程项目。

市政工程分公司加盟挂靠的弊端:

1、价格高,需要以被挂靠人名义承接工程须向被挂靠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2%-5%左右,一个500万的工程来算就是10万-25万的费用。

2、工程款回收得不到保障,由于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所有工程款是打给被挂靠方,自己不是第一方收到款项,所以没有安全保障。

3、资质挂靠需要承担违约风险,由于与企业签订的挂靠协议本身是违法政府部门的规定的,是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4、开票麻烦,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开票时需要被挂靠方出示,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一拖再拖。

相比传统的挂靠,分公司合伙人的工程款再也不用打到他人账户,每日提心吊胆;身份合法,可以合规承接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独立经营,做的项目在多也不用交挂靠费;用总公司的资质承接项目,是否合法,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亊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亊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 40 条:民亊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本文部分内容引至《中釜建设集团分公司平台发展研究中心》,更多分公司服务请关注“中釜建设”媒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