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和凉山州民政局共同提示:你的牌匾是合法的吗?

黄璐 曾雪梅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周翼 记者 席秦岭

随着“春雷行动2022”之打击乱评比乱排序执法子行动的深入开展,各类表彰牌匾层出不穷,在收割经营者“韭菜”的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凉山州民政局特向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温馨提示:各经营主体不得虚构奖项、荣誉、称号或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市场混淆、商业诋毁。

封面新闻梳理提示内容发现,“温馨提示”内容还包括各经营主体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已取得的荣誉、奖章等,一旦发现不属实或取得不合法,务必自行处理;各经营主体不得超出荣誉、资质适用对象的范围进行扩大化宣传;各经营主体不得在荣誉、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后,仍将已经过期的荣誉、资质用于广告、宣传;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未经审核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报道。

针对凉山州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温馨提示”还作出了以下规定: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根据该“温馨提示”,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还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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