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泰山网讯(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今年6月份,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决定对最大总质量超过12吨(含)的载货汽车实行禁止驶入县道X007满夏路、X014道夏路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相应地点设置交通禁令标志等。近日,交警岱岳区大队联合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对车辆进行检查,对闯禁区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
在联合执法活动中,民警看到一辆货车驶入禁区,于是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据了解,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民警和执法人员共处罚4辆闯禁区车。
据介绍,岱岳区县道X007满夏路(X011满马路路口至S326夏张镇路口)、X014道夏路(S243道朗镇路口至S326夏张镇路口),两条道路上分别有孔家庄桥、张庄西桥、道朗中桥、北白楼南桥等四座桥梁,修建已久,经检测评定,需要采取限重措施,严格控制重型车辆及超载车辆通行。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今年6月份,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决定对最大总质量超过12吨(含)的载货汽车实行禁止驶入县道X007满夏路、X014道夏路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相应地点设置交通禁令标志,增设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行措施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取证并处罚。
民警提醒相关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主动绕行其他道路。下一步,交警岱岳区大队将加大对闯禁区车辆的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