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照将实施互认,9月30日起这项行为免予处罚!
沪苏浙皖四省市
电子驾驶证、行驶证
9月30日起
将正式实施互认
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
纸质驾驶证、行驶证
仅出示电子证件
核查后状态正常的
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
交通违法行为
免予处罚
领取“电子证照”以后
不止在省内
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
也依旧可以用!
再也不用担心
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
还未领取“电子证照”的驾驶员,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1、目前,认可的电子证照出示渠道主要为一市三省官方政务服务APP: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
2、驾驶人只能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和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3、由于数据同步原因,部分用户暂无证件信息,请耐心等待。
来源:江苏交警、苏州发布等
姑苏台综合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