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将二审:提高相关规定可操作性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据介绍,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提高相关规定可操作性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
臧铁伟说,进一步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有关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实施处罚。
同时,还增加了有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例如,为进一步增强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保护消费者权益,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