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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资政|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补齐民生短板

由 费玉荣 发布于 综合

□大众日报记者魏然

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助力解决民生问题。

以全民健身推动全民健康

大力发展体育运动,把全民健康关口前移,以全民健身推动全民健康。省工商联建议:

整合体育和医卫优质资源,扎实推进体医融合。建立联动合作管理机制,共建体育和医疗部门联合平台,促进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服务。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门列支资金,用于购置体医融合科学健身设备设施;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复合型人才到社区工作。将体医融合、科学健身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

整合全省体育产业资源,设立山东省级体育产业集团。建造中国体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中国和世界体育人才培训中心、国际体育赛事中心等。创新文体旅融合,建设多业共赢、多元共生的体育健康产业生态集群。打造体育产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全国标杆,助力健康山东建设。

升级医养健康产业,推动全民科学健身。全面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体质监测站体医联合建站试点。

做好体育健康扶贫,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把体育健康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预算投资,体育彩票也要为体育健康扶贫作更多贡献,在建设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购置安装、健康医疗等多方面给予专项扶持。

提案由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承办。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托养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内容,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是当前助力残疾人脱贫的重要举措。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山东省委秘书长孙晓筠建议:

健全托养服务政策体系。从省级层面,将智力、精神和重残托养与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纳入同一体系,同一机制,并轨发展,予以保障。通过政府主导,借助社会力量,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按需求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托养服务。

理顺残疾人托养工作机制。将残疾人托养纳入民政工作范畴,由民政部门统筹开展供养、养老、托养服务。各级政府要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托养机构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工程予以重点推进。

加大残疾人托养资金投入。从省级层面出台文件,按照居家托养、日间照料、集中托养三个层次提高最低托养费用标准;采取整合政府投入补助、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慈善捐助、家庭合理承担等方式,多渠道完善经费筹措机制。

加快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进程。既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机构和各类社会养老机构资源,还应建设一批专业性强、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骨干托养服务机构,全省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初具规模的具有残疾人托养能力的服务机构。

强化“三无”残疾人供养服务供给能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抚养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福利机构做好机构供养工作。

提案由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厅承办。

健全大班额破解长效机制

目前,破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健全大班额破解长效机制,亟须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省政协委员、潍坊市副市长李平建议:

解决“融资难”。在坚持财政投入主渠道前提下,扩大PPP模式融资,加大棚户区等政策性贷款,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充分调动镇(街)、村两级办学积极性。出台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特别是单列建设债券,支持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

解决“用地紧”。制定支持教育土地计划,每年拿出一部分土地指标,专项用于学校幼儿园建设新增用地。同时,继续执行鲁国土资字〔2016〕413号文件做法,出台相关政策,对完成建设任务较好的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解决“教师缺”。针对人口出生增加、女教师比例高等教育实际,及时核编增编。同时,出台更加具体的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政策,内部挖潜,调动教师积极性。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出台专项资金,增加聘任教师,度过人口出生高峰。

加大督查力度。在对市政府教育履职考核评价中,加大学校建设权重,树立鲜明的考核导向。同时加大对《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督查,使各项政策、机制尽快落地。

提案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承办。

为老年人、残疾人营造一公里无障碍生活圈

为适应居家养老新需求,强化居民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打造一公里无障碍生活圈。省政协常委、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许敏建议:

政府支持,政策配套。制订或修订更加系统完善的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流程、筹资方式、分摊比例及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支持补贴政策等,为建成“社区无障碍生活圈”打通政策制度通道。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维护长效机制。

把老旧小区住宅厕所、卫生间适老化改造和单元门出入口无障化坡道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内容。改蹲便式厕所为坐便式,消除厕所和房间地面高度差,在坐便器和洗浴区两边增加扶手,方便老人如厕、洗浴。

实现社区无障碍设施系统化,强化社区及周边商场、银行、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整治小区周边人行道、盲道和缘石坡道,严禁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盲道。加强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模较大的小区应设置公共无障碍厕所。

优化无障碍软环境。社区基层组织要梳理统计辖区老人、残疾人情况,主动关心。对重度残障人员、有严重疾病老人、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在征得本人和家属同意后,安装室内紧急呼叫按钮,并与社区服务中心有关系统联网,以便及时收到老人的求助信号。

提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承办。

创新物业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协委员、民进青岛市委驻会副主委黄勇建议:

修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业主自治制度。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定义,在国内率先将物业管理定义修改为:“物业管理是小区业主自治组织行使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对公共事务作出共同决定的活动。”赋予业主自治组织独立法人资格,由全体业主作为社团成员成立业主社团法人。

积极探索基层治理体系化,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探索建立区域党组织,将驻城乡社区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优秀党员代表、非公企业出资人等,作为“兼职”委员吸纳进社区。支持社区立足实际,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会、邻里纠纷调解会团队,构建多方参与治理模式。探索基层民主协商有效途径,注重听取群众心声,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整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动态监管,严格依法处罚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行为,建立严重侵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管理企业退出机制以及相应行业禁入机制。加强信用管理,优化投诉和反馈渠道,加大对不良物业服务企业的失信惩戒。加强智慧物业建设,不断推进业主自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