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骨折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首先,即使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在对方,但在赔偿问题上也需要先区分此次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还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
一、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分配,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可见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按照过错认定原则,那么如果对方是全责,赔偿责任就应该由承担事故全责的机动车驾驶员来承担了。
二、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行人因为其他违法因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时,只要“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可见,机动车一方即使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有一个例外,就是针对碰瓷等不良现象,即只要“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