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杭州市拘留所原副主任科员、二级警长陈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
富阳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陈明利用担任杭州市拘留所民警的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后,又通过请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打探案情、游说说情、居间介绍工程项目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