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经济日报】;
长期以来,口腔种植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困扰着群众,各方关于整顿秩序、降价减负的呼声非常强烈。8月18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规范收费方式、强化价格调控、组织集中采购等多项内容,回应了民生关切。
种牙价格会不会降?整治将从哪些方面入手?价格异常将如何监管?本期“快问快答”关注种牙问题↓
Q
种牙价格是否有望降低?
A: 本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引导种植牙牙冠形成合理价格 ,种植牙牙冠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要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 ,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
事实上,这次并非种植牙首次传递降价、集采信息,国家层面一直在大力推动种植牙集采 。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群众关注的种植牙等将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让众多患者感受到了政策的温度。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未来集采落地,种植牙降价幅度有望达到60%至90%,种植牙或告别“暴利时代” ,显著降低患者的医疗支出,减轻就医负担。
Q
如何理解《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价格调控坚持“有升有降”?
A: 主要是为了理顺相关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以降为主 。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专题论证、重点降价;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院际差异大的,要督促价格次序靠前、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
对于穿颧手术、复杂植骨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 。固定义齿、可摘义齿等缺牙修复方式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口腔种植保持合理比价关系,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缺牙修复服务。拔牙、牙周洁治、补牙等以技术劳务为主的项目,历史价格偏低的可适当提高价格。
Q
如何做好种牙价格的监管工作?
A: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
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 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
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属于公立医疗机构的,应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受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