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到“十四五”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
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2022年,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完成全国规划布局,力争覆盖所有省份。
省级政府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建设负总责,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后续发展事项。
建设资金以地方筹集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给予补助。
优先发挥已规划设置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充分发挥部委、省(市)所属重点医院作用,鼓励其他高水平医院参与承担输出医院任务。
赋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充分的薪酬分配自主权,按照教育年限、工作时间、知识技能水平、工作复杂程度等要素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建立以岗位价值为主的薪酬结构,加强长期激励措施,逐步推广岗位薪酬制、目标年薪制、协议薪酬制。
附:《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pdf
责编:杨志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