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藏赃物的女官员获刑18年:40多个名牌包 最贵40万
2月17日,沉迷“奢侈品”的正厅级官员、原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王丽一审获刑18年。
曾经堆在房间内尘封的大量奢侈品,也成了涉案赃物:“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一条三四千”“名牌包40多个,最高的值40多万”……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经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王丽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五项罪名,其中,不能说明来源的涉案金额达1680余万元。
▲王丽涉案赃物。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满屋的奢侈品只敢在家里穿戴
作为青海金融系统曾经的“重要人物”,王丽被公众熟知,是在她落马之后。
2021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委网站以《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的“奢侈品”人生》为题公布了王丽的贪腐细节,令外界震惊。
王丽,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刚走上工作岗位就进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工作;从2005年起,王丽任西宁市商业银行(青海银行前身)行长,2008年任董事长,至2018年7月卸任,分别担任该行行长达12年、董事长10年之久。
2019年9月4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王丽接受调查。
▲王丽。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办案机关认为,王丽业务能力强,属于能人腐败的典型。
青海银行刚筹建时,资产规模只有10个亿,在她离开时,青海银行资产规模已达1000多个亿,部分指标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王丽曾经在青海银行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目睹“金融圈”部分企业老板、所谓“金融大鳄”出手阔绰的潇洒挥霍后,王丽的思想开始逐步发生变化。
据办案人员介绍,王丽拿着别人以补贴为名义送上的红包时,感觉自己所取得的价值与所谓的收入不匹配,她说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土鳖”。这是她心理失衡的开端。
虽然王丽平时穿着朴素,但在青海的一间私人住所是她专门用于藏匿赃款赃物的:“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一条三四千”,“名牌包40多个,最高的值40多万”,黄金制品、名贵特产更是琳琅满目……以至于办案20多年、搜查工作做了不少的办案人员打开房屋时也“感到很震惊”。
▲王丽用于藏匿赃物的房屋。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王丽家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家庭的不和谐是王丽心理失衡的另一大原因。
工作上,王丽是“女强人”,但在生活上,她却是“失意者”。很长一段时间,王丽夫妇唯一的联系,仅剩一纸结婚证。
王丽特别爱面子、特别敏感,她永远不想让自己的下属或者同事看到自己失落的那一面,在外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两口子还不错。
王丽曾告诉办案人员,她最大的伤感只有在自己的那间屋子里才能找到平静,最大的快乐也就是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把这些奢侈品穿在身上,戴一戴,像宝石项链、服装等,再对着镜子照一照。她说,其实她内心特别矛盾,也特别痛苦。
不过可悲的是,来路不正的东西见不得光。“她所有敛到手的这些奢侈品和服装等等,她几乎就没穿出过她自己那间屋。”
▲王丽家藏匿着数十个名牌包。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王丽家藏匿的各类奢侈品只能装在防尘袋里堆放在角落。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涉五宗罪一审获刑18年
2月17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王丽作出一审宣判。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王丽利用担任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身份,指使他人采取虚列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将其中的15.5万元据为己有;
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及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000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
王丽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资金、帮助他人承揽业务并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和有偿服务价值达579.83万元;
王丽超越职权违规审批贷款,造成本金3亿元和利息2.065亿元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王丽自参加工作至案发,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1680余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王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个人财产及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且数额特别巨大。
最终,法院一审判定,王丽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10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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