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强冲斑马线学生队伍就该严惩

3月4日13时45分许,在番禺区大龙街某小区路段,有一群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有序走斑马线过马路。此时,一辆车牌为粤A283XX的小轿车未礼让学生,强行通过此斑马线,学生们急忙躲闪。司机随后下车,对在现场的负责老师进行言语谩骂。番禺警方接报警后高度重视,派员开展调查,迅速将司机韩某(男,32岁,广州人,自由职业者)控制。

礼让斑马线,这是每一个司机都知晓的“驾车常识”,况且面对的是一群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有序走斑马线过马路,可惊人一幕却出现了,司机竟然强行通过斑马线,学生们急忙躲闪,不然的话可能出事故了。不仅如此,司机还对现场负责的老师进行言语谩骂,真让我们想不到,怎么会有这样的司机?

面对司机的行为,许多网友认为,当事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寻衅滋事,应该说,网友不无道理。然而,最终交警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韩某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对韩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应该说,对当事司机的处罚实在太轻了。这样的处罚能够起到震慑效果吗?对于这样的司机,不该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而应该是刑法,给予最为严厉的处罚。

“驾车强冲斑马线学生队伍”暴露了缺失多少意识?第一,生命意识。斑马线是生命保障线,每一个司机都应该维护斑马线,都应该敬畏生命。强冲斑马线,是危及到生命安全的,是决不能够做的。我们倡导的礼让斑马线,其实质就是善待生命,尊重每一个人。毫无疑问,这个司机是欠缺的。第二,安全意识。任何司机开车都要将安全意识放在重要的位置。可事实上,许多司机安全意识是欠缺的。比如开车打电话,开车聊微信。这样的司机早晚出事故,但却会给无辜的人带来伤害。第三,法律意识。强冲斑马线,还下车谩骂,完全是无视法律,这说明缺乏法律意识。诚然,司机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可能是遇到了事心情不好,是一时的冲动,但这样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是不可原谅的,要依法严惩。

“驾车强冲斑马线学生队伍”暴露多种意识缺失,对于司机的行为,的确需要通过严惩提高其法律意识,但不能就事论事,也不能将眼睛只盯着这位司机,更需要从顶层设计着手,全方位提高安全意识和生命意识。在考驾照时,应该多些“意识”方面的测试,对于不适合驾车的人应该拒之于门外,以免成为“马路杀手”。这是需要科学设计的。

(作者 王军荣,摘自“天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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