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规明年实施,生产者应确保原辅料添加剂安全可追溯
生产者要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该《办法》将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建立了涵盖生产、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保证从原辅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所有环节均可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办法》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办法》还规定了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标注内容,并要求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强调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的要求,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消费者根据生产者的情况进行选择,指导消费者科学使用食品相关产品,避免因误用带来质量安全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以“四个最严”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来源:北京晚报 | 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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