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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理要突出“三字”

由 钦庆敏 发布于 综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组织处理工作基本原则、主要情形、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界定。笔者认为,用好组织处理这一管党治党“利刃”,必须严字当头、实处着力、治字托底,切实做到真管真严、精准落地。

要突出一个“严”字。“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用好组织处理这把“利刃”,必须警惕个别存在的“虚晃一枪”“下不为例”等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坚持从小处着眼,盯住细节抓经常,一旦发现苗头隐患,该处理的坚决严肃处理到位。

要立足一个“实”字。《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适用问题16种情形,内容涵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处着力、精准落地,查核问题要注重“准确全面”,界定责任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方式要坚持“轻重得当”,真正让《规定》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要做到一个“治”字。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如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积极性?怎样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这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要着眼一个“治”字,既“从严”处理违纪违法违规干部,又最大限度保护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的党员干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陈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