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真实完整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济群中医诊所被处罚
来源: 信网责编:光影 2022-02-17 14:41:56
信网2月17日讯(记者 陆彦蓉)近日,信网获悉,青岛济群药业有限公司济群中医诊所(简称“济群中医诊所”)因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
信网了解到,2021年12月10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群中医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负责人提供不出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青即市监责改 [2021]49509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即市监当罚[2021]49509号),责令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前改正完毕并予以警告。2021年12月17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仍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该公司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用药人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电子化资料与纸质版资料具有同等效力”之规定,构成了购进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的违法行为。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对济群中医诊所下达了青即市监行处字〔2022〕0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5000元。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济群药业有限公司济群中医诊所成立于2019年8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诊疗服务。
为落实此事,信网联系到济群中医诊所,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向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给予信网回复,截止发稿前,信网并未收到该公司相关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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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对济群中医诊所下达了青即市监行处字〔2022〕0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