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分给家人用了
你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共享给家人用了!
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职工医保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在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同时,会议提出要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医疗水平和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也需要向更高水平迈进,实现“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的转变。
不过,目前群众就医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医保制度加以完善、予以保障。比如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账户,即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通俗来说,统筹账户“保大病”,保障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保小病”,保障患者的门诊、购药等费用。
长久以来,由于使用范围十分有限,大量健康人群的医保个人账户中存在不少结余,相对地,少数患者的医保个人账户却远远不足以覆盖日常的就医、用药开支,导致个人和家庭医疗负担沉重。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父母冒用子女医保卡买药,结果双双被罚甚至获刑。许多人不解,刷亲人医保卡给自己买药难道不行吗?事实上这确实不被法律允许。这样的案例常常戳中群众痛点。
医保资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个人的医保账户结余却无法用来解决家庭其他成员的燃眉之急,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医保资金的“浪费”。有专家指出,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将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实现“一人参保保全家”。
除此之外,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要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这对群众看病就医同样是一个好消息。
会议指出,要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此前,基本医保制度是以保住院为重心,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但是门诊保障比较薄弱,大部分门诊费用主要通过个人账户来支付。但个人账户的钱比较少,有些常见病费用很高,单靠个人账户无法支付。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国家医保局表示,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通过调整基金结构放大保障效能,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让更多职工受益。并要同步推进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和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两项工作,统筹联动、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受益。
专家表示,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将推动个人就医行为的改变,持续激励基层提升慢特病治疗和健康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