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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第四次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三方外长对话联合声明——关于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

由 华爱利 发布于 综合

  新华社贵阳6月4日电第四次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三方外长对话联合声明——关于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

  2021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外长阿特马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外长库雷希以视频方式举行第四次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三方外长对话,重点就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全面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以下共识:

  三方强调,阿富汗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整个地区的稳定和经济繁荣。地区国家应共同努力应对,消除当前面临的挑战。

  三方注意到外国驻军启动自阿富汗撤离,认为此举给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带来复杂影响,同时也将使阿富汗和本地区有机会切实自行掌握国家和民族命运。

  三方呼吁外国撤军进程以负责任方式有序推进,防止阿富汗安全局势恶化,避免恐怖势力借机回潮坐大。有关各方应切实履行反恐承诺,坚决阻止任何恐怖势力利用其领土危害其他国家利益。

  三方强调应和平解决阿富汗国内冲突,呼吁阿国内各方早日宣布全面停火,结束无意义暴力,为阿富汗政府和塔利班谈判创造必要环境。

  三方认为必须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2513号决议,期待并欢迎塔利班早日回归阿政治主流。三方重申不支持以武力方式在阿富汗建立任何政府,支持阿富汗成为独立、主权和中立国家,保持安全稳定,实现发展繁荣,与周边国家和睦相处。

  三方主张,阿富汗问题相关解决方案应充分体现“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原则。阿富汗政府可以在阿和平和解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与各方共同制定体现广泛包容的和平和解方案。

  三方支持一切有利于凝聚阿富汗内部和国际社会政治共识、推动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的多边努力,支持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为推进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作出积极贡献。认为阿富汗邻国是阿国内局势最直接利益攸关方,应该发挥更加重要和建设性作用。

  中阿注意到,巴基斯坦几十年来持续收容阿富汗因长期冲突产生的数百万难民并确保他们的尊严。三方强调,阿富汗难民在有时限和充分资源保证的前提下返回家园并重新融入阿富汗社会,应作为阿富汗全面和平协议的一部分。

  中巴重申将坚定支持阿富汗和平重建,愿扩大同阿富汗的经贸往来,协助阿富汗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