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违停曝光(136)】这样停车可不行!
总有小伙伴
会存在以下疑问
蜀黍说了
只要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曝光是必须滴
快来看看
你自己的小车车有没有上“光荣榜”吧!
鲁GKQ321
违法行为: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记分分值:0
罚款金额:100
鲁VXG176
违法行为: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记分分值:0
罚款金额:100
鲁GP3799
违法行为: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记分分值:0
罚款金额:100
鲁GUV678
违法行为: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记分分值:0
罚款金额:100
鲁CH1122
违法行为: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
记分分值:0
罚款金额: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或者临时停车时,应当沿顺行方向靠边停放,并遵守下列规定: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一百元罚款。
希望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青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青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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