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省份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核酸阳性

  10余省份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核酸阳性

  冷链如何不掉链

  11月12日上午,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在金福临冷冻批发市场一冷库排查发现1份混检样品核酸检测呈阳性。前一日,静海区在一水产批发店发现1份外包装阳性的进口大比目鱼,经溯源同样出自这里。

  自天津通报第138例本地病例以来,进口冷链食品成为疫情防控的焦点。11月8日凌晨,该市一名冷库装卸工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

  该患者最大的疑点就是接触过一批20天前自德国不来梅港抵津的冷冻猪前肘。基因测序结果显示,该例病毒与北美3至6月份流行毒株高度近似,属于L基因型欧洲家系分支II(北美分支)。随后,天津市新增一名确诊病例,曾驾驶货车到同一冷库装载货物。在全市冷链从业人员和冷冻货品核酸检测排查中,又发现了另一名无症状感染者。

  近几个月,进口冷链食品频频被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成为个别地区疫情反复的主要原因。冷链食品为何成为病毒的“潜伏地”?我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需求量究竟有多大?针对其潜在风险,各部门应该如何科学防控?

  10余省份曾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核酸阳性

  11月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报,经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从德国进口的冷冻猪前肘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弱阳性。

  两天前,这批重28.1吨的货物自天津港海联冷库发出,到达德城区飞马市场当天,即接受了常规核酸抽检。经过德城区、德州市、山东省三级疾控部门层层检测,确认结果为阳性。

  天津口岸是中国冷链食品的重要进口口岸,进口冻肉占到全国肉类进口量近三分之一。因本批涉疫货物已流入山东德州、山西太原、河北保定,三地立即加紧排查。

  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6月以来,北京、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江苏等10余省份,都曾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6月11日,北京在连续56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后,再次出现本地病例,感染“源头”被锁定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京市疾控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后来联合发表的一篇论文指出,北京新发地疫情病毒起源于冰鲜三文鱼所在的海鲜区域。

  7月3日,大连海关从装载厄瓜多尔生产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一个样本及虾的三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7月22日起,陆续通报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海产品加工车间的工作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疫情特征提示,冷冻海鲜产品的加工处理工作场所有利于新冠病毒传播。

  9月下旬,青岛港疫情显现。24日,两名冷链产品装卸工在“应检尽检”人员检测中,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之后的疫情溯源,从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在国际上尚属首次,提示“新冠病毒以冷链物品为载体具备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

  北京新发地疫情历时40天,累计确诊病例335例,其中5名危重型、21名重型;大连“7·22”疫情历时39天,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92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6例;青岛港疫情当时仅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16天后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

  “三起疫情,一起比一起发现得早,规模也越来越小。这是我们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的结果,及时发现处于早期的感染者,才能把疫情控制在萌芽中。”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认为。

  生鲜类食品进口高度依赖冷链物流,相伴而来的是潜在的感染风险

  近年来,中国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进口食品量增长迅速。

  11月7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发布《2020年中国进口食品行业报告》指出,2019年中国进口食品金额高达908.1亿美元,同比增长23.4%,来源地达189个。从金额来看,17个品类中,排名前三的依次是肉类及制品、水海产品及制品、乳品,进口额均超过100亿美元。前五大食品进口来源地分别是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巴西。前三大口岸分别是上海口岸、天津口岸、深圳口岸。

  报告称,尽管当前新冠疫情使国际交往受到了很大影响,但预计2020年进口食品仍将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在众多进口食品中,包括生鲜在内的相当一部分品类高度依赖冷链物流。

  与普通物流相比,冷链物流有三大特性,又称3T原则,即产品质量取决于冷链储藏温度(Temperature)、流通时间(Time)、耐藏性(Tolerance)。“冷链物流的核心是全程不断链,一旦断链脱温,就会给货品带来不可逆的影响,即便后面环节做得再好也是徒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玉鸣说。

  疫情之下,与冷链物流相伴而来的是潜在的感染风险。吴尊友表示,即使是普通的冷链运输,病毒也可存活好几周。如果是在新冠疫情高发地区污染的物品,包括食品或外包装,经过冷链运输,可以把病毒带到非疫区,从而引起接触传播。

  弥补国内供应不足,进口冷链食品不能“一刀切”全面禁止

  那么,是否应该像个别声音呼吁的那样,“一刀切”全面停止进口冷链食品呢?业界人士认为,就目前而言,这是“因噎废食、并不现实”。

  原因在于,冷链产品风险防控目前已进入防疫新常态阶段。秦玉鸣指出,一方面,国外疫情仍然持续蔓延,此起彼伏,很多国家迎来了秋冬的第二波疫情高峰;另一方面,中国需要大量的进口产品弥补国内供应的不足,因此绝不能把进口产品全部拒之门外——这已经是共识、常识。

  广大消费者也无须过度担心,但需注意食品卫生、做好日常防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微生物实验室主任李凤琴表示,大量科学数据表明食品不会感染新冠病毒,但有可能被污染:一是受到含有病毒的水、包装材料的污染,二是受到携带病毒的食品加工者的污染。

  李凤琴建议,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操作,做好食品加工环境包括食品包装材料的消毒,严禁病毒携带者或感染者经营食品。

  “目前来看,无论是海关还是其他部门,都已经部署了严格的查验、消毒以及管控的手段。暴露出来的问题货品,从整体货品占比来说,是相当小的部分。”秦玉鸣表示。

  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1月1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表示,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大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与有冷链食品输华贸易的全部109个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磋商。二是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涉及20个国家99家生产企业。三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共抽样检测样本873475个,检出核酸阳性结果13个。四是检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刺鲳鱼1个产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打开海关总署官网“今日海关”频道,关于进口食品的紧急预防性措施实时更新。

  根据有关规定,输华冷链食品或其包装前2次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海关暂停接受该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被检出3次及以上的,暂停接受进口申报4周。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指出,要“在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滞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从而实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特点,在完成新冠病毒检测采样工作后,分别在口岸查验、交通运输、掏箱入库、批发零售等环节,在其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都应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

  科学精准防控,完善追溯管理,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一直是我们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重要经验。那么,面对进口冷链食品潜藏的疫情传播风险,应该怎么办?

  记者梳理各地出台的相关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发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成为共同的关注点。尤其是对加工企业和冷库、农批商超、餐饮服务等重点场所,各地及时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

  专家提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工环节和包装环节要特别注意原材料的消毒、检疫。运输、贮存过程中,冷库、车辆及工具都不得大意。销售过程中,集贸市场、零售企业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登记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销货登记制度,同时注意及时消毒。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一家进口生鲜店里,孙先生熟练地打开手机支付宝,扫描了一份外包装的二维码。“嘀!”屏幕显示,这是来自越南的巴沙鱼,附有检验检疫证明。

  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产品最小包装,这套基于阿里云和区块链技术的“郑冷链”系统,使得进口冷链食品实现了“来源可溯、流转可查、去向可追”。

  8月18日起,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冻品,必须先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集中监管仓”正是当地在进口冻鸡翅中检出核酸阳性后的监管升级。

  防患于未然,检测是关键。吴尊友提示,“要做好三项检测工作,一是对进口的产品及外包装进行抽样检测;二是对冷链经营产业的工作环境定期采样检测污染情况;三是对冷链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核酸筛查,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扑灭疫情。”

  冷链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对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作出细致规定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对进口冷链食品要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海关、交通、卫生、市场监管、地方政府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分工被逐一明确。

  “这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吴尊友说,“在多起进口冷链食品引发局部新冠疫情后,国家不是简单草率地禁止进口冷链食品,而是把控制可能由进口冷链食品污染引发的新冠疫情纳入常态化管理,把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此前,《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已明确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感染风险。10月中旬,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切实加强“人防”与“物防”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对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作出了细致规定。

  比如,发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怎么办?依照相关应急处置规定,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处理时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

  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推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层层把关,压实监管责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强化市场监管,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查验制度。同时,督促落实全市进口冷链货品冷库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两全”部署,做好地毯式排查,将全市所有冷冻库都纳入数据信息平台管理体系,做到无遗漏、无死角。

  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先后约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责任人,强调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冷链食品监测监管,做好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风险防控与处置。开展“嵌入式”监督20余次,实地走访冰鲜冷冻食品加工及流通场所,推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山东省莱西市纪委监委成立21个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网格化”监管,走访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51家,涉及从业人员3045人。督促市场监管局向11家重点冷链食品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全天候监督冷链食品出入库、外包装消杀、从业人员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当前,全球第二波疫情反弹势头明显,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将冷链铸成“安全链”。(本报记者 管筱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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