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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2021〕152号

由 由振山 发布于 综合

〔2021〕152号

2021年12月15日,新增5个高风险地区,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社区,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恒利社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振兴社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银河社区,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大通超市(舜杰路店)。
新增25个中风险地区,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288号沿街69-10101至69-10107商铺,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丈八东路2号家属院,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长安路住宅区3区11号楼和2区11号楼;浙江省绍兴市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其余区域(区域扩大)、东关街道大西庄村马家自然村、南阳社区新东方家园13幢,道墟街道积山村诸家自然村、汇联村,梁湖街道天香华庭小区香榭居17幢,崧厦街道陆家村,章镇镇浙江胤亿科技有限公司、丰惠镇南源贾塔自然村,上虞英格菲尔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渔门村,驿亭镇新驿亭村、五夫村、鲁溪闸群英自然村、新横塘徐家岙自然村、鲁溪闸下闸自然村,盖北镇兴海村,长塘镇长塘村后庄新村,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三路浙江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1个高风险地区为低风险地区,为: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景岭博郡建筑工地以北、勐宛山水建筑工地以西、仁和医院和星云小区以南、勐宛南路延长线以东片区(即71网格)。
截至2021年12月15日16时,全国共12个高风险地区,67个中风险地区。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区信息发布,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相关景区旅游的人员,(重点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上海市青浦区,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西安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东莞市)特别是与已公布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来(返)临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特别是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城市。确需出行的,在出发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关注自己的健康码、行程卡,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返临前进行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双码绿码”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
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仍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提高对来自和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和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的防范意识。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强健康监测。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超过37.3℃)、头痛、流鼻涕、打喷嚏、咽喉痛、嗅觉丧失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