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大雨中,执行法官为93岁老人送去180多万元案款

由 不新伏 发布于 综合

“李法官,谢谢你……”93岁的吕老太紧紧握住海淀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欣的双手,激动地一遍遍说着感谢,感谢李欣在短时间内帮她把18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又冒着大雨上门发还案款。本该怡享天伦的吕老太为何向亲生儿子举起法律武器?8月2日,海淀法院通报了该案。

该案得由一起继承纠纷说起。吕老太和老伴张大爷购得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大爷名下,二人育有五子。为免百年后孩子之间为财产闹矛盾,他们便提前立下遗嘱,言明待二人故去后,房产由二子继承。2009年张大爷离世,二子便凭遗嘱住入房中,并同意每月给付吕老太2000元“暂住费”,换取吕老太从房中搬出随三子居住。

后因“暂住费”中断给付,双方产生矛盾,吕老太提起诉讼,要求对房产重新进行分割。法院最终判定房产归二子所有,但其需向吕老太给付房屋折价款18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吕老太始终没等到儿子给的折价款,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欣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拟定了办案思路。这起案件有两条破局之术:一是强制执行,通过拍卖涉案房产兑现折价款,但房产处置周期较长,申请执行人吕老太又疾病缠身,急等用钱,且被执行人一家已在此处居住多年,房屋交付不易;二是做通被执行人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但双方积怨过深,矛盾复杂,说服难度较高。

本着让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修复裂痕的初衷,李欣多次约谈老人二子,从法理上为其说明拒不执行的责任后果,从情理上帮其重拾为人亲子的孝道伦理,最终,他被李欣的诚心和耐心感化,又慑于法律威严,很快主动将180余万元案款尽数履行。

然而,根据规定,执行案款需由当事人本人签署确认后方能发还,但吕老太已是93岁高龄,出行极为不便,夏季还是暴雨多发季节,为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免去老人劳顿之苦,李欣特事特办,上门为老人发款。

约定的日子是7月29日下午,此前天气预报称当天有大到暴雨。午后雨水便瓢泼而下,愈见加剧。

“去,已经跟老人约好了,就是下刀子也得去。”李欣一行三人在大雨中艰难跋涉近一小时,终于来到吕老太家里。

已是鲐背之年的吕老太一直随三儿子居住在一座老旧的小楼里,屋内是未曾装修的水泥地面,几件仅有的家具也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款式。

吕老太说,和法官约好后,从早上便眼巴巴盼着,一直念叨着“还来不来”。看到法官冒着大雨上门,吕老太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既欣喜又感动。

“服务群众,为民解忧,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我作为人民法官一定‘风雨兼程’!”李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