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大众烦恼 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剑指个人信息侵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1件典型案例。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业态、新生活,在带来商机和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监管和维权的困难。“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成了每个人的烦恼和不安。泄露的个人信息经黑色产业链流向的电信网络诈骗,更是国家重拳打击的多发高发犯罪。滥用个人信息滋生的“大数据杀熟”,也已纳入中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风险防控重点。
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其中有19个省份明确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此次发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个人信息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涉及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等问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通过技术软件、物业服务等不同手段非法获取并交易个人信息问题,除了依法打击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还将网络运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说,检察机关将以检察一体化应对个人信息公益损害网络化,加快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建设,采取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自办案件,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方式,统筹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突出办理全国性、有影响力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斩断个人信息侵权与电信网络诈骗之间的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