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力奇的偏门生意:会员热衷“拉人头”,经销商中惊现传销分子
作者|梁耀丹 来源|网易清流工作室(ID:wangyiqingliu)
国产日化品牌“隆力奇”旗下的电商平台赴美上市了。
3月28日,隆力奇旗下的聚好商城(JWEL.US),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不过,聚好商城的股价同时也遭遇了“上市即巅峰”——首日收盘价为8.71美元/每股,接下来股价震荡下跌,截至3月26日,收盘价为7.05美元/每股。
清流工作室调查发现,聚好商城的发展,疑似始终伴随着颇为偏门的色彩。至少两位聚好商城的加盟商告诉清流工作室,他们的主要精力是“拉人头”而非卖货,而要想加盟聚好商城,必须得交钱成为隆力奇会员,之后发展的会员越多,返利就越大。
热衷于“拉人头”模式,似乎也是聚好商城的母公司——隆力奇这家老牌日化公司的特点。
清流工作室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曾有多位隆力奇经销商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入狱。其中一位化名为张博川的经销商所领导的团队,发展下线成员共计2.7万人,涉及传销资金达数亿。然而,这位张博川判刑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仍然频繁地出现在隆力奇的官方宣传资料中。
01 加盟商更推荐拉人头?
去年7月左右开始,王明开始发现母亲陈霞不太对劲。
自从陈霞接触了一位隆力奇的加盟商,她便频繁去参加相应的培训讲座,并提出要加盟隆力奇。根据母亲陈霞的说法,最少交5800元就可以成为隆力奇会员,获得一个“聚好云店”微信小程序的二维码。接下来,只要从聚好云店上购物,会员费所得的积分可以抵扣50%的价格,而推荐别人通过这个二维码下单购物,又能获得商品价格50%的利润。
陈霞最终交了5.8万给推荐她成为隆力奇会员的人,并获得了4台饮水机、3套化妆品,以及若干以生物科技为卖点的产品。到了9月份,陈霞还去了隆力奇位于江苏常熟的总部参加培训,并参观了隆力奇的工厂。她在微信上告诉儿子,隆力奇“太神奇了”。
按照陈霞的计划,她再多发展几个会员,就能达到隆力奇规定的开线下门店的门槛,然后跟其他人合伙开店。但这个想法很快遭到了子女的反对。在王明看来,这是一门“拉人头”的生意,而且缴纳会员费和加盟费后所获商品价值虚高,母亲疑似碰到了“传销”。
聚好云店即聚好商城的微信小程序电商平台。令王明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样一家电商平台,不久后居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
招股书显示,聚好商城于2012年开始运营,是国内第一批基于会员制的电商平台,主要销售化妆品、保健品、日用品等。截至2020年上半年,平台有177万已注册用户,有174家加盟网店店主。招股书还提到,聚好商城最大的供应商为关联方——隆力奇集团及其子公司。
清流工作室以加盟聚好商城的名义联系了三位聚好商城的加盟商,无一例外地,每位加盟商都告知清流工作室,必须先交钱成为隆力奇会员,然后才有资格进一步加盟聚好商城开网店。
一位加盟商告诉清流工作室,成为隆力奇会员需要一次性买500元到2.6万元不等的产品,复购产品享受8折到5折不等的优惠,推荐会员可以有积分奖励,积分则跟会员晋级以及结算奖金等挂钩。比如在聚好商城上市前,会员须达到一定的级别才能认购原始股,并且级别越高认购价格越便宜。
另一位加盟商则表示,虽然交500就能成为会员,但加盟聚好商城需要缴纳1.5万或2.6万买隆力奇的产品。
清流工作室登入进聚好商城网页发现,与加盟商们说法相对应的是,商城要求加盟商首批订货金额不低于1.5万,再缴纳5000块保证金,要求加盟商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证等证件以及实体店铺。此外,聚好云店的一个已经结束的直播视频提到,无法自己注册成为隆力奇的会员,必须有推荐人邀请并缴费买产品,方可成为隆力奇会员。
诡异的是,尽管聚好商城通篇招股书都在介绍其零售业务,但多位加盟商都向清流工作室表示,不推荐开店,更推荐将主要精力用于发展会员。
一位加盟商表示:“我有店铺,但零售少。以(发展)会员为主,服务于会员。”
“我是不建议开店的。”另一位加盟商表示,开店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可以开网店也可以不开店的,你成为会员,一个(可以)是自用,再一个就是去发展市场,这个不拘于形式。”
在清流工作室与加盟商接触过程中,还频繁听到其将加会员与“原始股认购资格”联系起来。
至少四位加盟商向清流工作室表示,在聚好商城上市前,隆力奇的会员是有资格认购原始股的。
其中一位加盟商告诉清流工作室,其2016年就买了聚好商城的原始股,当时认购价格为1.3元人民币一股,而上市后价格却为8美元一股,已经涨了好几十倍,其认购的股票预计在上市180天后可以交易。
部分加盟商们还称,目前隆力奇旗下另一家公司正准备上市,现在成为会员或有机会认购下一家公司的原始股。清流工作室留意到,与加盟商说法对应的一个背景是,隆力奇旗下另一家公司克劳丽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克劳丽”)计划在创业板上市,并已经在今年1月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隆力奇官网显示,克劳丽主打化妆品、口腔护理、家庭洗护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为客户提供OEM/ODM服务。
02 多位经销商因“传销”获刑
拉人头模式,同样一直笼罩着聚好商城的母公司——隆力奇这家老牌日化公司。
隆力奇始创于1986年,最早销售蛇油膏起家,后来逐步发展成为涉及到经营化妆品、家用洗涤品、养生保健产品等多个领域的日化品牌。清流工作室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发现,隆力奇主体公司——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统称“隆力奇”),最早于2008年8月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
但拥有直销牌照的隆力奇,却屡屡陷入“拉人头”的争议。
一位自称被女朋友“忽悠入局”的隆力奇会员向清流工作室表示,在2018年前后,其缴纳7万左右买了隆力奇产品后,才醒悟过来自己过于冲动,钱却打了水漂,女朋友后来也不见踪影了。
另一位缴纳了10万会员费、在2017年加盟过隆力奇的会员称,身边有20余位亲人和朋友成为了会员,“都是亲人骗亲人,朋友骗朋友”,投入的金额大概在100万,后来才认为自己上当了。
与此同时,清流工作室发现,有多位隆力奇的经销商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从事传销的非法活动,并最终被法院判刑。
根据一份判决时间为2015年的裁判文书,一位化名为“张博川”隆力奇经销商,于2006年起从事隆力奇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2009年隆力奇公司取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后,张博川便组建了隆力奇博川国际营销团队,假借隆力奇公司产品直销名义,以推销商品为名,相继发展“华夏”、“兴隆”、“光辉”等十余个团队组织从事传销活动。
(张博川的相关判决书)
令人吃惊的是,根据判决书,仅张博川领导的传销资金就达数亿元,其本人非法获取返利金额为人民币2909万余元。最终,张博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裁判文书同时也显示,包括张博川在内的五位经销商表示,“其没有假冒隆力奇公司名义,隆力奇公司是知情的,所有款项也都是进入隆力奇公司的”;“其主观上没有传销的故意。隆力奇公司是有直销牌照的,其在加入直销团队时不知道可能涉嫌传销”。
值得注意的是,清流工作室接触的前述多位隆力奇会员也均提到,成为会员后,他们均去过隆力奇位于苏州常熟的总部参加过培训。这至少意味着,隆力奇的确可能对一部分经销商所从事的活动是知情的。
此外,种种迹象显示,隆力奇与前述因传销被判刑的张博川,关系也十分紧密,互动频繁。
判决书显示,张博川于2016年8月刑满。但清流君发现,一个名为“隆力奇微讯”、注册主体为隆力奇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从2017年起推送的文章中频繁提到“张博川”。比如,该公号2017年8月推送的一篇文章提到,隆力奇公司董事长徐之伟出席的一场活动中,也“特别邀请到隆力奇五星董事张博川先生”;该公号2019年1月推送的文章提到,隆力奇举办的2019年新年表彰会,其中有“隆力奇联盟委员会常委张博川先生分享”;该公号今年1月推送的文章又显示,张博川参与了该活动并做了分享,插图照片中,张博川站在一张聚好商城的PPT面前。
(隆力奇旗下公众号的文章截图)
张博川的案例并非孤例。清流工作室检索到多份裁判文书均显示,有多个隆力奇经销商以“销售隆力奇产品”的名义,发展了多个非法传销组织。在大多数的案件中,隆力奇的直销牌照是参与者用来“发展下线”的关键。
(一份判决书提到,以销售隆力奇产品为名义的传销组织利用网恋发展下线)
(一份判决书提到,有人以推销隆力奇商品为名组织传销)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戴剑敏律师向清流工作室表示,按照上述情况,隆力奇是否涉嫌传销,应依据如下几点判断:第一,看其会员层级,是否以发展会员为主,销售产品为辅;第二,所销售的商品是否涉嫌欺诈。虽然隆力奇有直销牌照,但直销与传销却有区别。其中,直销员和企业之间是有劳动、雇佣关系或合作关系。直销一般是一对一销售商品,而非涉及多个层级关系。
(文中王明和陈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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