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末 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5月8日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且及时打击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今年年初以来,在商标实质审查方面,适用新商标法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超过了1万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把一些恶意注册行为比较多的申请人纳入到黑名单,对相关新的申请严加监管,加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近千名。
(据中国新闻网)
恶意商标注册黑名单制度发威了,对于恶意商标注册者或潜在的恶意商标注册者而言,这无疑是一道量身打造的“紧箍咒”。对于在先权利人、社会风尚以及商标诚信注册规则和商标注册秩序而言,这又是一道“护身符”。
近些年,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多发,不少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不仅侵犯相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还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由此,从严惩戒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成了迫切的治理需求。顺应这种治理需求,职能整合后的知识产权部门建立起恶意商标注册黑名单制度,加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近千名,有效发挥了黑名单的惩戒、制约、震慑、教育功能,释放了黑名单的威力,让黑名单成为拦阻恶意商标注册的一道前哨防线。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在第七条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也为建立和执行恶意商标注册黑名单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恶意商标注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商标法,是应被否定和禁止的失信行为。
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人很容易“再犯”“累犯”,而把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比较多的申请人拉入黑名单,可实现对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人的精准拦截,从源头上减少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发生量,减少侵权行为或“抢权”行为,减少对商标注册秩序的干扰,也能节约商标注册审查资源和监管资源,提升识别、遏制恶意商标注册的效率。
当然,针对恶意商标注册的行为,仅仅“拉黑”还不够。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部门还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则,明确识别定性方法、“拉黑”程序、“拉黑”之后的限制时间限制范围、“退出”程序、权利救济等,让恶意商标注册黑名单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公平,更具可操作性,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
作者:李英锋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