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13家经营主体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案例通报如下:
内蒙古四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希铂斯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清秀浴池、扎兰屯市鸿雲度假宾馆、扎兰屯市成吉思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扎兰屯市清水湾宾馆、哈多河招待所、华苑宾馆、新天地假日酒店、福祥裕旅店、宇航招待所作为公共场所,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没有严格落实顾客进店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文娟门诊部、瑞琪口腔门诊部存在接诊患者未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49号、150号通告》规定,市卫生健康委责令上述经营主体限期停业整顿。
遵纪守规,全民防控,是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各公共场所和经营主体要主动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执法机关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从速从严依法依规处理。
扎兰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