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通报
据@靖边公安7月12日消息:7月9日,有网友在网络发帖称“靖边交警事故现场,交警站跟前,瓜子磕了个美”。发现帖文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经查:2017年7月8日22时20分许,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朱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在勘查完现场等待拖车的过程中,随手从衣兜里掏出瓜子嗑起来,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朱江实施停止执行警察职务十天、诫勉谈话一次的处理,并在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我局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民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学习掌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心情不好吃颗糖丶”:我了个去,不会吧,这么严厉的处罚头一次见啊
网友“风紧撤吧”:这...这...确定这是惩罚.?..
网友“浮云162244536”:这家伙平时工作一定是吊儿郎当
网友“超越梦想171622608”:瓜子哥,处罚好重好重哦!
网友“陶子124026718”:嗑瓜子嗑出十天假期 值了
网友“浅笑的天空”:我在给你前面摆点桔子和花生,开个联欢会得了。
网友“冰糖玉米_ut9”:休息十天?工资扣吗?
网友“手机用户123521358”:刚好最近高温,好好歇歇避暑。
网友“好男人88611962”:一个爷们和站街女一样嘴偿
网友“独轮车104554466”:不错,休息十天,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