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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意见强化监督和查处力度

由 不新伏 发布于 综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十四五”及2035年关于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是什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予明确。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司有关负责人今日指出,根据《意见》,到2025年,要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网络。同时,推动构建“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对生态破坏行为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监督。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司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生态保护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取得显著成效。各地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工作,严肃查处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侵占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但我国生态环境本底脆弱,生态破坏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大跃进式’造景、违背规律搞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这位负责人指出,生态保护监管全过程链条有待完善,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他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强调,“十四五”期间要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这对生态保护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结合《建议》,按照近期至2025年,中长期至2035年,将《意见》总体目标划分为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与我国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相匹配。《意见》提出到2025年,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初步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建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管,明确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等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监管“链条”,推动构建“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

“53111”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中,“5”是指持续开展全国生态状况、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5方面的监测评估;“3”是指实施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生态监督执法制度和各重点领域生态监管制度等3项制度;3个“1”就是组织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设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创建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意见》要求,将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善生态监督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对生态破坏行为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的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