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郝茂荣、涂慕溪提起公诉
本文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郝茂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郝茂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茂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茂荣利用担任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包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涂慕溪提起公诉
近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涂慕溪(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涂慕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涂慕溪利用担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