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约22万件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代睿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凯元表示,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其中司法赔偿约6万余件。

最高法:2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约22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凯元。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陶凯元介绍,近八年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占25年来审结案件总量的一半,说明人民群众自身权利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国家赔偿审判在保护人权、规范公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其中司法赔偿约28倍。”

她介绍,一批案件的审理受到公众关注,如入选的25件典型案例的“萧山五青年”、“浙江张氏叔侄”、呼格吉勒图亲属、聂树斌亲属等一批刑事冤错案件,以及绿宝鑫公司、北鹏公司、泸州天新公司、益阳公司等一批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对于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陶凯元强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基本建成国家赔偿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20余个国家赔偿审判领域司法解释,发布多个司法指导意见、指导性案例,现已建成了包含刑事赔偿、非刑事司法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实体规范,以及赔偿立案、赔偿审理、赔偿监督等为代表的国家赔偿程序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规范适用体系。

“进入新时代以来,人民法院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提出了‘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的新理念,全面推进审判质效提升。”陶凯元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切实推动“当赔则赔”“把好事办好”从应然到实然的转变,旗帜鲜明地讲救济。

她表示,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之内从优用足各项法律政策,在司法裁量权范围内尽量做对请求人一方有利的解读,努力让人民群众通过国家赔偿审判真真切切感受到国家法律和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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