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一段湖南湘潭的湖湘公园有人放生眼镜蛇的视频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11日晚,湘潭公安局岳塘分局通报称,“放生”眼镜蛇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传唤至派出所,对放蛇一事供认不讳。12日,岳塘区宝塔派出所再次召开通气会,目前眼镜蛇还未找到,已加派警员和专业捕蛇人员在现场排查。
9月10日下午3点钟,微博上一段“湘潭湖湘公园有人放生眼镜蛇”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视频显示,一条蛇被放置于白色编织袋中,拍摄者手持木棍拍打编织袋,一条蛇蜿蜒爬出,随后不见踪迹。
湘潭公安局岳塘分局宝塔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湖湘公园,确定了视频中放蛇的地点,立即在附近进行搜寻,并循线追踪开展调查走访。湘潭市、岳塘区两级公安机关多警种协同配合,全力寻找放蛇人员。
9月11日,违法嫌疑人殷某(男,34岁)被传唤至宝塔派出所。经询问,殷某对其9月9日13时许在湖湘公园“放生”眼镜蛇一事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人殷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与此同时,@湘潭公安发布视频,民警权威解读“眼镜蛇”事件,提醒市民小心出行。
9月12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宝塔派出所召开“湖湘公园眼镜蛇事件”通气会,警方通报称目前仍在加紧寻找眼镜蛇,“加派工作人员和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
同时,通过视频确认放生的蛇品种为眼镜蛇,并非网传眼睛王蛇,“眼镜蛇腹部是白色的,而眼镜王蛇的腹部是金色的。但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警方表示,蛇目前还未找到。警方加派工作人员和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对水面和次森林的周边喷洒硫磺,对灌木进行了修枝。
除此之外,公园的主路口放了公告,提醒市民并告知防护方式。并派出专业的捕蛇人员进行排查,目前仍未发现眼镜蛇的踪迹。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冰泽灵”:还让不让人好好逛公园了,脑残的家伙,你放生可以放些小鸡仔也行啊,你这叫放生,这是放毒,害人的家伙
网友“胡兴华”:这些放生的人也是有点宝气,我就想问你,你放生的蛇哪里来的?还不是野外逮回的,蛇本来就在野外,这么一倒腾就是行善?少个人买就少个人逮,如果真想这样行善,我建议这些“善人”把自己喂食了那些饥肠辘辘濒临死亡的猛兽。伪善而已。行善也讲究个缘字,所谓善缘。
网友“多哥他爹”:放生眼镜蛇?你这是要杀生吧!别的动物不说,万一咬到了人,估计你这放生的人以后阎王爷也不会收吧。那些搞放生的人,放生什么鲤鱼草鱼就算了,现在越来越没想法了,以后估计你能买的到的话,鳄鱼你也会买了放生吧。
网友“seab88”:说的好听点是放生,实质上这和无目的杀人、恐怖事件有什么区别?我相信城市里的人能冷静正确处理遇见毒蛇的人了了无几。信封里装点面粉都要判几年,在城市里放蛇反倒还上不了刑法,对待这些人太仁慈了,
网友“马同喜”:扰乱社会应判3至5年不为重,眼睛蛇是毒蛇,咬人不即时救治会死人的。如有人在公园被毒蛇咬伤,这个放蛇人包全责,负责到底一切医疗费,不要让无故民众受害,他放生一个毒蛇在公圆等于在公园里埋了一个钉子,后果一切由他负责,直到他的终身。
网友“有态度网友06rISb”: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扩大范围,别等死了几十人才使用,那就晚了,我国的法律一向看结果不管预防,这样的法律不是保护的,是用来结账的,有危害公共的可能就应该适用,真不知道立法者怎么想的,同理还有人贩子保护法,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法律保护了谁,违法成本那么低,让好人守法公民心寒失望,诉讼成本那么高,程序那么复杂,无良律师那么多,您知道吗官老爷
网友“文子”:这是扰乱社会公共安全吧 ,这蛇有攻击性 每天公园有这么多人散步还有小朋友玩耍 ,要放生也要去野外 ,放公园是报复社会吗?
网友“一无所有”:放蛇人抓了,并无大罪,保护野生动物,只是不该在公园内放生,关健是寻蛇,一天不找到就会有一天的危害,一年找不到危害会更大。一条可变十几条,二十几条啊!
网友“征服”:湖湘公园本就不大,绿草茂密,每天成百上千的人在公园游玩,散步,特别是早晚锻炼身体的人成千上万,眼镜蛇又是主动功击人的,公园里那几只野鸭要遭殃了。
网友“YAO”:放生的人都有宝气,乱放生危害环境生态。这个在公园里放生蛇的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了,最好抓起判刑,免得危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