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进跨省区电价改革 年底前完成价格核定
发改委全面推进跨省区输电价格改革
年底前完成区域电网价格核定,跨省区电价三年一复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透露,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这是在不久前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部经顺利完成后,价格机制改革领域又一项重大进展。
资料图:2017年8月15日,山西大同,日前,布局在大同的全球首座熊猫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开展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并于年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同时,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加快核定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其中,新投产的宁绍直流、酒湖直流和已投产暂未核定输电价格的海南联网工程等3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核价工作。
据了解,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并计划于年底前完成核价工作。
专家表示,全面推进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电力市场化,降低用电企业成本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通过这些措施和改革,电价结构更加合理,同时,电力交易更加活跃。201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已经达到22.25%。而今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营业区范围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5000亿千瓦时,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比重已经达到22%,同比增长了50%。预计今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到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增长幅度同比达到50%。
据介绍,输配电价改革从2014年到今年上半年,经历了破冰、扩围、提速、全覆盖四个阶段。到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全覆盖。
“如果再把跨省跨区、区域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价格改革都做了,整个输配电价改革就基本完成”,张满英说,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后,未来要对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在进一步厘清区域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核定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同时,随着国家有序放开增量配电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发改委要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来核定新增配电网的配电价格。“目前发改委正在组织各方面研究制定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形成机制的办法。”记者 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