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三辆“百吨王”结伴上路,查!罚款2000元、记6分,还得扣车

由 亓官天亦 发布于 综合

超载堪称“马路杀手”,尤其是“百吨王”货车,一直以来都是桂林交警的重点打击对象。

什么是“百吨王”?

“百吨王”即严重超载超限车辆,总重超100吨的六轴货车,主要运输砂石等。

大型车辆上路行驶本就让人避而远之,更别说超载的大货车,超载的危害无需多言大家都懂!可就算是这样,却依旧有些司机为了些许利益非法运输、超载上路。

4月23日下午,桂林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马口岭中队民警在茶源头至白桃100米处开展联合治超行动。行动中,3辆同一时间从同一地点出发的货车因均涉嫌超载110%以上被执勤民警“一锅端”。

当天14时03分许,一辆车牌为桂KV***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KB***2挂)驶入检查卡点,后方货物虽被篷布遮挡但可见微微隆起。民警依法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对车辆进行过磅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实载135.25吨,远超本车核载量40吨。

14时09分许,又一辆车牌为桂KF***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KC***1挂)驶入检查卡点,执勤民警依例对其进行检查,该车同样存在超载嫌疑。其称重结果为138.65吨,而本车核载辆为39.5吨,超载比例达110%以上。

14时15分许,执勤民警在同一地点又查获一辆车牌为桂AN***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A0***7挂),且该车实载量高达145.24吨,远超本车核载量40吨。

经执勤民警分别对三位驾驶员询问得知,三人均是为同一家公司运送富锰渣的。4月21日18时,他们同时从广西崇左市出发前往广西兴安县,4月23日进入兴安境内。同日下午,先后被交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勤民警对3辆“百吨王”的违法行为全部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暂扣车辆通知交通部门对其进行驳载并进行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货车超限超载,危害无穷

一、超载会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二、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

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三、超载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

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超载不仅损坏车辆,更直接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各位驾驶人拒绝超载,依法行驶,安全出行!

严查、严处超载“百吨王”,桂林交警一直在行动,请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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