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触即达|斗门法院适用新民诉法首次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1月19日,斗门法院适用新民诉法电子送达首份民事判决书。
斗门某建材行向河南某建筑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某建筑公司)供应洗水沙、石粉等建筑材料,经双方对账确认,河南某建筑公司共拖欠货款74680元。斗门某建材行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根据受理通知书提示扫码缴费完成线上立案。
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承办法官在案件开庭前,与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充分沟通,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进行线上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与陪审员随即通过线上合议方式展开合议,案件实现从立案、庭审到合议全流程线上办理。
“叮!”1月19日16时30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手机上收到一条不同寻常的弹屏信息,信息载明其代理的上述案件已结案,判决书通过电子送达平台送达到了其手机上。
随着当事人确认签收,斗门法院首次以电子送达方式成功送达民事判决书。
法条链接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官
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既能有效克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和物流派送的困难,又能提高送达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第一时间、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裁判文书以电子版方式保存,不会遗失或是毁损,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人民陪审员
第一次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参加庭审和合议案件,快捷、安全、保密,足不出户就能陪审案件,非常安全高效。
原告诉讼代理人
当前珠海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能通过线上的方式完成立案、庭审甚至接收判决书,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也保障了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自本轮珠海疫情发生以来,斗门法院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共开展云上庭审51场次,适用电子送达案件107宗,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零距离”的司法新需求,有力提升司法质效。接下来,斗门法院将积极践行新民诉法关于电子送达的规定,进一步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充分利用网上立案、线上庭审、云上合议、电子送达、云端执行等信息化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斗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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