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是农历除夕,按照规定已经进入春节假期,但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孙年明、康鹏程还在为执行一起案件忙碌着。当日上午,当申请执行人贾某从他俩手中接过执行回来的5万元欠款时,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这下我家可以安心过个好年了!”
申请执行人贾某和被执行人任某系朋友,任某从2018年至2019年6月以父母、岳父母生病和资金周转等事由,共向贾某借款26万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后,贾某向任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2020年9月11日,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任某自当年9月18日起,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清贾某26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由于任某逾期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贾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法律程序后,执行干警孙年明、康鹏程经过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任某银行有可供执行的资金,即依法查封了其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迫使夫妻俩陆续偿还了申请执行人5万元。因查封的房产面积小,拍卖后不足于全部偿清欠款,2021年11月份,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任某决定卖掉自己名下一套房产一次性清欠,后因该房产无房产证,难以买卖。随之,任某失去联系。
今年春节临近,执行干警孙年明、康鹏程想到申请执行人拿不到执行款无钱过年,心里非常着急。为了给申请执行人节前执回欠款,他俩通过多种办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下落。1月21日至27日,他们冒着严寒冰雪几次到石家庄市任某的住处查找均未果,但仍不气馁,不放弃。
1月30日,已是农历二十八,也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执行干警孙年明、康鹏程和梁旭估计任某该回家过年了,便再次驱车来到石家庄,经多方查找,这回终于找到了他,当即将其拘传到法院。经过耐心做工作,下午下班前,任某向他人筹借5万元,交到法院。因申请执行人家住农村,当晚不便来领钱,只好定到次日。
1月31日上午,孙年明和康鹏程放弃休息时间按时来到法院,将5万元执行款交给贾某,并再次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对剩余欠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 通讯员李忠勇 郝红花)
【来源:燕赵都市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