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从全国人大财经委获悉,今年将加快推进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工作。
全国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工作安排,在前期梳理修法重点问题、搜集相关材料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同时与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研究起草企业破产法修改草案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经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常委会办公厅征求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待国办反馈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但并没有同时推出“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这导致企业破产法被戏称为“半部破产法”。此后,要求个人破产制度立法的声音从未间断。
全国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为做好企业破产法修改基础工作,全国人大财经委整理汇编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成员部门意见,供起草组同志参考研究。同时,函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就法律调整范围、法律衔接等问题组织协调江苏、广东两省高院开展课题研究,委托重庆、深圳人大地方人大组织有关机构以及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分别研究提出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有序推进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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