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准许歌尔股份撤回对敏芯股份的不正当竞争诉讼
集微网消息,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了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0)鲁0783民初2653号)。
根据裁定书,就原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股份”)起诉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州芯仪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据悉,2020年5月23日,歌尔股份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敏芯股份及其上述三家字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请求判令。2020年11月1日,原告歌尔股份提出撤诉申请。
另外,敏芯股份在公告中指出,根据法院的裁定,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校对/零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