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例未成年死刑犯,判决已有12年,为何死刑至今还未执行
从生命平等的角度来说,凡是夺取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人,都应该判处死刑,以告慰受害者在天之灵,而绝不能搞所谓的少杀慎杀,甚至以罚代刑,因为这样只会让穷凶极恶者心存侥幸,不仅难以对犯罪行为起到应有的威慑,还使法律公平原则受到挑战。
在我们的邻国日本,就很少使用死刑,就连1995年造成13人死亡,5500人受伤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元凶麻原彰晃,直到2018年才被执行死刑,可见日本法庭对于死刑判决和执行的效率之慢。
但就在这样一个对死刑判决极其慎重的国家,却有一个名叫福田孝行的未成年人,由于其罪行令人发指毫无人性,最终被判处死刑。
一、令人发指的罪行
1999年4月14日下午,福田孝行冒充水管工,敲开了女主人本村弥生的家门,试图侵犯女主人,但遭到强烈反抗,于是他以扼咽喉的方式将其掐死,还用胶带捆绑其手并封住口鼻,然后对被害人尸体实施了侵害。
当时,被害人年仅11个月大的女儿本村夕夏在一旁哭闹不止,福田孝行担心哭声会引起邻居注意,于是又将女婴举起,反复重摔在地上,再用绳子将其勒死,然后把这母女俩的尸体藏于衣柜中,翻得一些财物后才逃离现场。
傍晚7时,这家的男主人本村洋下班回到家中,看到家中一片凌乱,在找寻妻子和女儿许久之后,才在收纳衣被的衣柜中,找到了妻子本村弥生半裸的尸体,他立刻报警,警方来到现场后,在收纳柜最上层,又找到了用塑料布包着的11月大本村夕夏的尸体。
二、判决的抗争
一审开庭时,面对抱着妻女遗像出庭的本村洋,福田孝行在律师手推暗示下,才向本村洋弯了一下腰说:对不起你,做了不可原谅的事。于是这成为法官认定福田孝行有悔改意愿,符合轻判的参考。
但福田孝行却对杀人动机一通乱扯,他说将婴儿尸体放在抽屉中,是为了获得哆啦A梦的帮助;而侮辱受害女主人的尸体,则是为了效仿游戏中令死者复活的魔法。
当听到法官宣读无期徒刑判决时,被告席上的福田孝行居然对着受害人家属本村洋,做了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而按照这个判决,在少年保护法下,福田孝行顶多蹲十年监狱就能获得自由,这让痛失两位亲人的本村洋完全不能接受。
本村洋在判决之后马上召开记者会,他慷慨陈词:我对司法很绝望,司法保护犯罪人的权益和人权,受害者的人权和权益却得不到保护,如果是这样,倒不如现在把犯人放出来,我要亲手宰了他。
三、迟到的死刑
好在检察官并没有气馁,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要求三审改判福田孝行死刑,这个案件也因为首例未成年人当事人,引起全日本的关注,前后有21位律师为福田孝行作免死辩护,其中不乏法律界的精英律师。
三审庭审时,为了打消法官对福田孝行改恶从善的一厢情愿,检察官列举了福田孝行在狱中写给友人信中的摘录,“等我出狱时也许大彻大悟,但也许还会再干一次”,“这世界终究是恶人获胜的,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为我举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从这些言语中,可以看出福田孝行不仅没有悔改之意,甚至还为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引以为荣,有再犯的想法。
2008年三审之后,法庭终于判处福田孝行死刑,这下他才意识到死亡的恐惧,他写信给本村洋请求宽恕,希望给一条生路,而本村洋的回答则是:我将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而为福田孝行辩护的律师团们很快提起上诉,2012年4月22日 ,最高裁判所驳回上诉,维持终审判决,判处在狱中已改名为大月孝行的福田孝行死刑。
所以在日本死刑除了判处难,执行也不容易,通常要等上十来年甚至更久,以至于每年被执行的死刑犯仅为个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