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言教育”微博6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是在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的考试,做好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筑牢考试安全防线,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全国统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考试防疫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考试防疫和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制定本省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安全工作方案。各考区考点是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结合《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组考环节防疫举措。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并设立由该副主考领导的防疫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各考点要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确保全体考生和考务人员熟知防疫知识和操作流程。
三、周密制定应急预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逐级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旦发现风险和隐患必须及时上报。
四、严格考试监督检查。要对试卷运送、保管、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情况、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备用隔离考场配备等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之处要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重点检查考试期间发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的应对准备工作。
五、切实保障试卷安全。各考区必须使用经各省市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且接入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巡查系统的保密室存放试卷,并在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启封和回收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签字交接制度。试卷送达后必须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视频录像不定时回放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并接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的随机检查,确保试卷安全。
六、认真做好考务培训。要加强考试管理工作队伍建设,遴选政治立场坚定、法纪意识强、敢于担当作为、业务精湛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不得选用在以往招生考试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要加强考试安全和考务工作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考务工作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考务管理零失误、零事故。
七、全力推进规范管理。根据考试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要全部采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对于首次承担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点,应提前对考场环境和保密室、监控、防疫、消防、电力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学位中心。
八、全面加强综合治理。主动联合网信、公安、交通、保密、无线电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合作,齐抓共管,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做到依法治考,规范管理,净化考试环境,坚决杜绝规模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九、严肃整顿考场纪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考试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考试当日,我办将在学位中心设立全国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010-82378806。各考区应在考前设立并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本次考试的相关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来源: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