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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年底上线试运行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部级系统

由 淡图强 发布于 综合

中国网4月2日讯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力争完成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部级系统(以下简称“部级电子证照系统”)开发,系统上线试运行,完成与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运政系统”)等相关系统的对接联网与业务协同;完成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省级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基础软件开发;完成至少5个省份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试点,实现部省两级电子证照系统联网运行,推进与运政系统等相关系统的对接联网与业务协同。

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全国各省份省级电子证照系统的部署和安装,实现部省两级电子证照系统联网运行,实现与运政系统等相关系统的对接联网与业务协同;完成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实时交互共享和互信互认。

《通知》明确,将制定《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工程应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明确系统总体架构,以及部级电子证照系统、省级电子证照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技术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用国产密码算法技术,建设开发部级电子证照系统,同时推进与部级运政系统、网上便民运政系统、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统一开发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基础软件。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使用由部统一开发免费发放的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电子证照系统的省份,要确保本省份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符合部颁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确保能够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与跨省域互信互认。

《通知》要求在至少5个省份开展省级电子证照系统试点建设应用,完成与部级电子证照系统的联网对接。其余省份在充分借鉴吸收试点省份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技术规范》及3项配套行业标准,组织开展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

在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领域全面推广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与道路运输证的电子证照应用。

对已持有纸质或IC卡证照的,可结合证照业务办理的补发、换发、变更等环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免费申请办理电子证照,并由原许可机关制发;对新申请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后,由许可机关免费制发电子证照。

在跨地区业务办理、执法检查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对行政相对人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出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或出示下载打印的纸质凭证等亮证行为的合规性予以认可,并可在线对电子证照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部级电子证照系统运行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防止采集的个人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损毁、丢失或用于其他用途。制定出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运行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业务办理、数据质量、联网运行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