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高速公路亡人事故发生率,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警部门将于2023年9月下旬起陆续对S32申嘉湖高速部分车道最高限速进行调整,方案如下:
(一)S32申嘉湖高速(祝桥收费站-G15沈海高速)将3号、4号车道最高限速由每小时1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100公里。
(二)S32申嘉湖高速(G15沈海高速-浙江省界)将2号、3号车道最高限速由每小时1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100公里。
提醒各位驾驶员途经上述路段时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道最高限速行驶。
作者:张晓鸣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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