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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禁鞭区域在哪里?这些政策您应该知晓

由 童艳红 发布于 综合

(记者 施瑶 通讯员 甘炯)城区禁鞭政策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今天是年三十,相信很多听众朋友都很关心,城区禁鞭后,农村还可以放鞭吗?如果存在违规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一起来听听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嘉宾是怎么说的!

网友:“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一直吵着说过年买点烟花,我们老家家住在咸安马桥镇这边,如果我过年回乡下,能不能放鞭炮呢?”

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程文礼:“根据条例规定,我们咸安区泉都大道、太乙大道、嫦娥大道、巨宁大道、107国道和常横线围合的区域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的区域全部在禁鞭之列,在此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被禁止的。说通俗一点,在“禁鞭条例”的规定中,马桥方向是以暖山艺术酒店门前的马路,也就是以太乙大道为界,太乙大道以南的区域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以北的区域(包含太乙大道上)都是禁止燃放的。”

网友:“我在温泉开了一家餐饮酒店,想了解一下,如果春节有些客人要在我这里放鞭炮,我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程文礼:“根据条例规定,在禁鞭区内,从事婚庆、宴席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告知服务对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得为其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并且对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如果经营者对服务对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及时报告的,公安部门将对其处500元罚款;如果经营者为服务对象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公安机关将对其处2000以下罚款。

岔路口派出所的教导员钱锋讲述该所在禁鞭大清查工作期间查处的违规存放礼炮的违法案例,派出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规存放礼炮的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钱锋:“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仅是违规存放、销售礼炮会受到处罚,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也将被处以200至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大规模违法燃放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更要处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也并不希望在春节吉祥的日子里对大家进行处罚,打击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的目的还是希望大家能够遵守咸宁市关于禁鞭的各项规定。对于地方推行的规定要积极看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让全市人民都能够安安稳稳的度过一个祥和的虎年春节!”

【来源:咸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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