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交通运输部:物流企业不得承运无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据了解,我们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进口货物冷链物流环节的防控工作。”10月28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吴春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交通运输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督导、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单单据和检验检疫证明,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督促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做好防护和运输装备消毒等相关工作。
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在评估国庆长假期间交通抗疫经验基础上,就秋冬季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青岛、喀什等地疫情,我们加强会商研判和调度指挥,指导地方交通部门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指南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等级,依法合规分区分级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吴春耕称,要根据各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符合交通特点的预防措施,确保交通领域不出现传播风险。
“我们主动会同有关部委加强研判分析,继续坚决落实好交通站场、交通工具的消毒、通风和戴口罩、测体温,发现发热旅客留观、移交等一系列措施,继续做好交通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把中秋国庆期间在落实防疫措施,加强运输组织,提高疏运能力等方面的成功做法转化为常态化举措继续抓好落实。”吴春耕称,将继续落实公路水路口岸入境运输的“货开客关”的总要求,强化对国际货物运输、货运驾驶员的封闭管理和定期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吴春耕强调,下一步,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毫不放松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秋冬季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来源:大众网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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