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惠民市场监管在行动」曝光台!惠民一眼镜城被罚一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文彬 通讯员 杨洪畔
开篇的话:为纪念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落实中消协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紧紧围绕惠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服务惠民县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县市场监督管局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滨州融媒中心联合开展【3·15惠民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采取多种报道形式,大力地开展3·15系列报道,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深入贯彻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强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严查药品违法行为。现公布最新一例典型案件。
【惠民县医科梁眼镜城未办理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案】
惠民县医科梁眼镜城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部分护理液批准文号为“国械注准”字,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且店内负责人提供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已超出有效期。2021年1月29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隐形眼镜护理液;罚款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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