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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回应实控人被强制执行:与公司不产生关联

由 宗政从蓉 发布于 综合

该款项系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投资事项

华谊兄弟晚间发布公告,就实控人被法院强制执行3亿作出回应,全文如下: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媒体关注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及其控制的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4,464,544元,案号为(2021)京02执679号。

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了解情况获悉,该款项源于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投资事项,与上市公司不产生关联。实际控制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具体文书。目前实际控制人正在与相关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正观新闻此前报道,企查查App显示,王忠军、王忠磊、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于5月7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超3亿元。

编辑:王晨 马少剑

统筹:王长善